Scope 1、2、3 完整解釋與台灣企業例子
用公司車、冷媒、電力、差旅、通勤、物流與採購例子,快速分清 Scope 1、2、3。
發布 2026-07-24・更新 2026-07-24・資料查核 2026-07-24
三十秒答案
Scope 1 是企業擁有或控制來源的直接排放;Scope 2 是外購能源產生的間接排放;Scope 3 是價值鏈中其他間接排放。分類前要先定組織邊界。
Scope 1 常見例子
- 自有鍋爐或發電機燃燒燃料。
- 公司自有或控制車輛用油。
- 製程產生的溫室氣體。
- 空調、冷凍與消防設備冷媒逸散。
Scope 2 常見例子
- 外購電力。
- 外購蒸汽、熱或冷。
- 使用綠電、憑證或特定合約時,需進一步處理地點基礎與市場基礎資訊。
Scope 3 常見例子
- 購買商品與服務。
- 資本設備、上游與下游物流。
- 商務旅行與員工通勤。
- 租賃、加盟、投資與產品使用。
- 出售產品生命終結。
三個容易誤判的情境
租賃車、委外物流與廠房租用的分類,會受控制邊界與合約影響;不要只看發票由誰付款。正式盤查要記錄判斷依據。
常見問題
員工通勤一定是 Scope 3 嗎?
通常列為 Scope 3,但仍需依採用標準與盤查邊界確認。
買綠電後 Scope 2 就是零嗎?
不一定。要看採購方式、憑證歸屬、品質準則與揭露方法,不能只憑合約名稱判斷。
資料來源
- 原始機構查核日 2026-07-24GHG Protocol Standards and Guidance
GHG Protocol|用於解釋排放範疇與價值鏈概念;正式盤查仍應確認採用標準與版本。
- 官方查核日 2026-07-24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
環境部氣候變遷署|排放係數會更新;正式盤查應以活動年度適用的官方係數為準。